黄埔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黄埔区,隶属于广东省广州市,位于广州市东部,东至东江与东莞市麻涌镇相望;东北部与增城区新塘镇接壤,南部临珠江与番禺区相邻;西部与天河区、白云区相连,北部与从化区毗邻。介于东经113°27′39″—113°27′51″,北纬23°2′25″—23°9′55″之间,总面积面积484.17平方千米。截至2014年,黄埔区下辖14个街道、1个镇,户籍总人口20.9297万人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3.98亿元,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.15亿元,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435.14亿元,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427.92亿元,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317.69亿元。三产比重为0.15:57.71:42.14。黄埔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,以“海上丝绸之路起点”的南海神庙、“中国将帅摇篮”的黄埔军校及华南第一大港——广州港所在地而闻名。2018年9月,《2018年中国百强区发展白皮书》在京发布,白皮书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,综合评析了全国968个地级市市辖区发展情况,并以统计数据为依据,量化评选出2018年中国百强区,其中黄埔区位列第6名。2018年10月,入选2018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、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、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。截至2014年,黄埔区下辖14个街道:萝岗街道、夏港街道、联和街道、东区街道、永和街道、黄埔街道、红山街道、鱼珠街道、大沙街道、文冲街道、南岗街道、荔联街道、穗东街道、长洲街道,1个镇:九龙镇。黄埔区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。